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留学签证

留学签证

到西班牙留学分为公费留学和自费留学两种形式。

公费留学是指根据中西两国政府协议,西班牙每年向我提供一定数量的奖学金名额,由我国教育部负责对外联系。

自费留学是指由申请者自行与西班牙院校联系。西班牙在原则上不办理自费留学签证。遇有特殊情况者,必须与领事官员面谈,方可受理。但具备下列条件:

  • 必须具有一定的西班牙文水平;
  • 持有西班牙某一学校的有效入学通知书正本;
  • 持有经所在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公证我国外交部及西班牙驻华使馆认证的学历、成绩证明书;
  • 持有某一西班牙人或有一定影响的华侨出具的经济担保书正本;
  • 详细的研修计划;
  • 健康证书。

对外联系一般采用书信形式,可给西班牙有关院校或科研单位、系及导师直接写信。在第一封信中应附个人简历和研修计划,并写明赴西班牙学习的目的。如对方要求提供上述其他资料,可附去。对方如果同意接收,会发来正式邀请信,邀请信上应该注明入学时间、学习期限及经费负担办法等。

使馆受理签证申请后,申请人须填写签证表3份,交照片4张。然后,由使馆将护照及上述材料一起上报西班牙外交部,待批准后,方能办理签证。西班牙使馆发给停留期为3个月的入境签证,入境后可在3个月内向当地警察局申办居留证。